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BT365软件提现不了_365投注终止_mobilesport365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办法》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T365软件提现不了_365投注终止_mobilesport365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BT365软件提现不了_365投注终止_mobilesport365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适应城市建设和基层治理的需要,有效解决社区服务供给水平不足问题,切实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川委办〔2013〕22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主体
本办法实施后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配建。
二、建设用途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主要指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主要用途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党委工作站)、网格片区公益互助中心(片区总支工作站)、居民小区公众活动中心(小区支部工作站)。
1.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党委工作站)。用于社区组织办公用房、便民服务站、养老服务站、青少年活动站、新市民培训站、社区数字化管理和服务平台、多功能活动室、警务室、档案室等。
2.网格片区公益互助中心(片区总支工作站)。用于党组织办公用房、网格化管理信息中心、治安巡逻工作站、矛盾纠纷调解室、爱心援助站、志愿者工作站(社会组织孵化站)等。
3.居民小区公众活动中心(小区支部工作站)。用于党组织办公用房、党员活动室、医疗卫生室、文体娱乐活动中心等。
三、建设标准
1.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万平方米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的比例,交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配套资金(每平方米按建设施工合同价计算),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代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全额安排给同级人民政府,用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2.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一个不低于15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3.计容住宅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9万平方米(含9万平方米)的,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比例配建一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4.计容住宅建筑面积在9万平方米以上的,按照计容住宅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一个或多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四、建设要求
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应予以明确。
2.规划部门在编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按相关规定,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建内容。在设计方案审批时,应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位置、规模等内容严格把关。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位置应临近小区出入口或小区干道,在地面以上并位于建筑的一至二层,有独立的出入口、楼梯间及卫生间等;要具备水、电、气、采光、通风等基本功能,竣工后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3.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工程竣工后,对住宅小区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并组织竣工验收,没有按要求配套建设和移交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及时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
4.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产权及使用权归地方政府,开发建设单位应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签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移交协议书》,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用于经营、出租、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
5.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各县(市)参照执行。